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26,826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26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12元/股调整为1.27004元/股。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17日、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上港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港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上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之“(三)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条件”的有关规定:“根据《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首次授予中有4名激励对象的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得分位于90分至95分之间,故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5%。据此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82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7004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82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613,4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745885),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26,826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6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26,826股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26,826股A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