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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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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26年9月17日证监许可[2026]2628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29413(A类基金份额),029414(C类基金份额) 5.本基金自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1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9.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15.本公告仅对“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上的《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7.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直销专线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咨询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期货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及合规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联安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294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29414) 2、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6、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7、发行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具体各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请见“八、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3、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9、发起资金认购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于三年。其中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公开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不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增加而递减。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日后开通,将另行公告。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1)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上述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3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30%)=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3.00)/1.00=9,973.09份 即: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9,973.09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募集期间其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100,050.00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例3.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3.00)/1.00=10,003.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10,003.00份C类基金份额。 4、认购的限制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1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调整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并及时公告。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6、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7、缴款方式: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或代销机构确认的其他方式;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代销机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 (3)直销机构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4)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除部分机构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有最新年检记录),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附有最新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 3)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人及业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附有有效期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印鉴卡一式两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 10)《传真委托协议书》; 11)国联安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并加盖公章。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5、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cpicfunds.com)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机构咨询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四、个人投资者认购方式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资金账户;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其他代销机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 直销中心办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5)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除部分机构外,非工作日不受理),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通过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2)银行存折或资金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填妥《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及复印件; 2)银行存折或资金卡;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3)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5)国联安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并签字。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营业时间内,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基金管理人在交通银行开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3003688885 大额支付系统号:301290050852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确认无效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cpicfunds.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对基金份额进行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联系电话:021-38992888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 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黄娜娜 公司网址:www.cpicfunds.com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23586688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4)名称: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8236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实际楼层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卡园二路65号 平安园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一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联系人:王诗屿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电话:021-50810673 联系人:毛善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0)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联系人:胡雪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电话: 021-50712782 联系人:陆亦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2)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3)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陈东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4)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电话:021-20219990 联系人: 王悦伟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15)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6)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7)名称: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010-89187658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816、400-098-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18)名称: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张艾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 danjuanfunds.com 19)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电话:010-85650039 联系人:陈慧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20)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宋子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1)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龚江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2)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3)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4)名称: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孙博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址:www.duxiaoman.com 25)名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26)名称: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6、128号7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6层)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电话:021-68889082 联系人:郑经枢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pytz.cn 27)名称: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 507 号 4 幢 2 层 22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居里路 9 9 号 法定代表人:付钢 电话:021-68770223 联系人:陆佳雯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09999 网址:www.gxjlcn.com 28)名称: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陈彤 电话:4001608888 联系人:张佳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8888 网址:www.efundcf.com.cn 29)名称: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楼 法定代表人:许欣 电话:021-68609600-5952 联系人:黎静 客服电话:400-700-9700 公司网站:www.qiangungun.com 3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1)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电话:0971-6105305 联系人:王晨光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32)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3)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34)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1号楼东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35)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21-60833754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n 36)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电话:023-63786464 联系人:陈诚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7)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6907 联系人:万玉琳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8)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2603 联系人:陈瑀琦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9)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王洪 电话:021-20315137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0)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1)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2)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明 电话:028-86611771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3)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电话: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44)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96668(甘肃省内),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5)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cmschina.com.cn 46)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47)名称: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姚杨 电话:021-20538880 联系人:潘梦茹 客服电话:021-20538880 网址:www.zdt.fund 4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电话:010-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9)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0)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郭川 电话:0755-23838750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1)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52)名称: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电话:025-52278866 联系人:贾国荣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53)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54)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电话:0755-82558266 联系人:彭洁联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55)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6)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施磊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7)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21-33388254 联系人:施磊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38992857 5、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狄家璐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陆奇、狄家璐 6、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费泽旭 电话:021-22286589 传真:021-2228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费泽旭、骆文慧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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