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相烈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