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59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基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信惟基石、马鞍山基石均为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下的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发来的《关于减持进度的告知函》,自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共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353,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10%。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1.4390%减少至10.988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