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4)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股6,1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沈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丹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 璐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亿利达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26年10月23日与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对于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详见2026年4月2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号)。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表1:本次担保审批额度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1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谢大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9日 营业期限:2003年12月0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表2:铁城信息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口径为合并,公允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1、亿利达与华夏银行杭州之江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7年8月28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2、亿利达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7年10月22日止。 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一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0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不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4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4%,上述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Z07(高保)20260010) 2、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QCZBZ20260007)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