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直接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公司”),自2026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以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678,654,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2%;通过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578,062,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7%;通过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9,311,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国家电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本的56.38%;创新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本次拟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遇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