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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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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
  (二)利润表
  ■
  (三)现金流量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预重整、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英飞拓仁用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后申请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重组中心于2026年4月7日决定受理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重组申请,并于2026年4月16日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2026年9月2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26)粤03破申659号《决定书》、(2026)粤03破申506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张生。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报名截止日为至2026年9月8日18时。
  经过公开招募,截至报名期限届满,仅有1家意向产业投资人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与海南芯辰晶微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华实半导体有限公司、武汉仟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楚留光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联合体成员以下合称“联合体成员”)向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缴纳了报名保证金1亿元,且为适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有效。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事宜。公司已与联合体成员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公司在预重整管理人协助下,开展财务投资人遴选工作。2026年10月9日,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在公证处监督下开标,确定重整财务投资人为深圳市金喜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珞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盛联知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资智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专项资金信托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已与各财务投资人、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专项资金信托合作协议》,并与各财务投资人及监督方英飞拓预重整管理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18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8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4.银行借款债务逾期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银行借款债务逾期,逾期本息约5.78亿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期,逾期本息2.09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1月31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22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
  因涉及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存在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金额26,847,691.43元。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力求妥善处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28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8日、2025年7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承诺事项
  为推进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顺利完成,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良性循环向好发展,刘肇怀先生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承诺函,为公司子公司的部分债权(17,299.1万元)提供增信措施。
  刘肇怀先生已履行对应承诺8,672.67万元(通过作为担保物的债权履行担保责任)。对于“被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即8,626.43万元),刘肇怀先生已于2025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英飞拓70,000,000股股份出质给公司子公司新普互联并办理股票质押手续。新普互联已就相关债权及前述担保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事项
  公司2023年度因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12号)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00000194号)。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上市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事项
  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分别签署了《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框架合作协议》和《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慧医院建设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公司涉及项目总体建设进度约为51%,其中2020年累计进度约为13%;2021年因项目管理方调整(由临潼区调整至经开区),涉及管理移交程序,项目暂时停滞且现场不具备实施工作面,项目无实质进展;2022年累计建设进度约为51%;2023年因管理方再次调整(由经开区调整为经开区和西安医学院共建)及使用单位变更(由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变更为西安医学院),多方一起签订了框架协议,项目建设再次暂时中断。截至目前,使用单位变更程序已完成。因经开区管理方移交程序尚未完成审计工作,项目建设无新进展,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全面启动项目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嘉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嘉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黄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嘉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嘉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5)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英飞拓: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何新苗先生、邓飞其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其中两位委员回避无法形 成有效审议意见,故将该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股东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意向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100%股权、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武汉佳讯腾签订《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英飞拓: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挂牌底价参考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1元。
  《英飞拓: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意向协议》;
  6.《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9号);
  7.《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号);
  8.《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8号);
  9.《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69.8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4.70%。具体明细如下:
  ■
  注:发生额<0表示本期转回减值准备的金额,发生额>0表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
  ■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上述方法,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53.3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6.72万元。
  2.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99.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69.85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653.3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16.52万元,将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269.85万元。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分别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当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中兴华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10)业务信息: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中兴华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河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注:近三年指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曾双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见下表:
  ■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曾双、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90万元以内(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以内、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英飞拓系统与新普互联合称“标的公司”)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竞价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公司与武汉佳讯腾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了《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3.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预计自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意向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鉴于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公司与武汉佳讯腾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了《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尽快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英飞拓系统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100%股权
  2.新普互联基本情况
  名称: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2097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C7栋三层3363
  法定代表人:于永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普互联100%股权
  三、意向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MA49L6TT5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民意上街50号1-3层168室
  法定代表人:王侃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3日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生物制品(不含危险品)研发;生物医药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化学试剂、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王侃持有95.00%合伙份额的武汉欣润聚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武汉佳讯腾65%股权,王侃直接持有武汉佳讯腾35%股权;武汉佳讯腾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侃
  2.关联关系说明
  武汉佳讯腾系公司预重整、重整事项中的产业投资人湖北省楚留光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楚留光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楚留光科技系公司公开招募的重整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之一,根据公司与楚留光科技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楚留光科技将认购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转增股票112,068,966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认购后持股比例未达到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5%。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武汉佳讯腾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武汉佳讯腾参与本次竞买和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甲方在淘宝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乙方同意,在标的资产进入淘宝平台竞买程序后,乙方(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办理参与竞买的报名手续和参与竞买。
  2.双方确认,本协议仅为乙方(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均以本次交易在淘宝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为准。
  3.本意向协议的签订不视为排除其他方参与本次交易的竞买。其他符合挂牌公告要求的受让方资格的主体均可按照相关规则报名参与竞买。
  4.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与其相关或由其引起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剥离长期亏损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准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风险提示
  1.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公司与武汉佳讯腾签订了《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武汉佳讯腾签署的《意向协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英飞拓系统与新普互联合称“标的公司”)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于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简称“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
  2.本次交易挂牌底价拟以评估值为参考,确定标的资产的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分别为-50,770.24万元和-84,201.80万元,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0.00元。
  3.本次交易拟根据确定的竞买条件,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挂牌成交,公司将按重大资产出售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4.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新普互联持续亏损,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于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英飞拓系统100%股权、新普互联100%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价高者得的原则,最终根据资产竞价平台竞价结果确定。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分别为-50,770.24万元和-84,201.80万元,新普互联和英飞拓系统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0.00元。公司拟以评估值为参考,确定本次交易英飞拓系统100%股权和新普互联100%股权的公开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元。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两家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根据本次交易的竞买条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挂牌成交,公司将按重大资产出售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股权将在资产竞价平台上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的交易对方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的竞买条件如下: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公司的字号、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不得继续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人,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标的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其中包括英飞拓系统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英飞拓系统及其子公司、新普互联及其子公司,下同)往来账款约为95,099.84万元及利息(此为截至目前的数据),新普互联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往来账款约为48,356.38万元及利息(此为截至目前的数据),及公司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后形成对英飞拓系统的债权1,360万元(此为以截至目前的数据推测),其他或有负债、员工安置等事项,并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交易完成后,积极督促标的公司按月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及财务资金情况,积极督促标的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按约定偿还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债务;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竞买成功后,受让方及其相关方须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配合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并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内档、财务报表及经有效签字及盖章的承诺函)、积极协助推进本次交易进程;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参与本次交易已履行其必要的前置程序;
  7.意向受让方应知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尚需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8.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应按挂牌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资产竞价平台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9.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主体,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公司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公司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11.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因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公司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公司、拖延或拒绝履行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或另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12.意向受让方同意,若非公司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或另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
  (1)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或提交的文件资料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违反、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竞买成功后,不配合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手续或不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
  (3)竞买成功后,未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4)竞买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3.就上述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参与竞拍时向公司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14.意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可由其自身作为受让方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也可以指定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某一子公司作为受让方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前述被指定的子公司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前向公司提供该子公司之全部股东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书面文件;
  (2)符合上述全部竞买条件(第13条除外),并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前向公司出具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具体以届时资产竞价平台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系统
  1.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英飞拓系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注2.以上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9号)。
  3.权属状况说明
  英飞拓系统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4.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英飞拓系统股权,英飞拓系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英飞拓系统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含英飞拓系统及其子公司、新普互联及其子公司,下同)往来账款约为95,099.84万元;公司为英飞拓系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360万元,目前该项担保已逾期。除前述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英飞拓系统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英飞拓系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6.估值情况
  根据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号评估报告,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英飞拓系统的净资产为-84,587.22万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4,201.8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0元。
  (二)新普互联
  1.基本情况
  名称: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2097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C7栋三层3363
  法定代表人:于永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普互联100%股权。
  新普互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新普互联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为新普互联合并数据。
  注2.以上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8号)。
  3.权属状况说明
  新普互联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4.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普互联股权,新普互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新普互联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应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往来账款约为48,356.3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新普互联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新普互联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6.估值情况
  根据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评估报告,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新普互联的净资产为-54,737.35万元,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770.2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0元。
  (三)交易标的定价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均为0.00元,公司以1元为挂牌底价在资产竞价平台上公开竞价决定最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股权出售事项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对手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签署正式的资产出售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剥离长期亏损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日常经营等。
  2.武汉佳讯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意报名参与公司在资产竞价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竞买,公司与武汉佳讯腾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了《意向协议》。该协议仅为武汉佳讯腾或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名参与标的资产竞买的意向性协议,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及交易价格以本次交易在资产竞价平台的最终竞买结果及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对手方及最终交易价格的相关信息确定后,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出售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9号);
  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2号);
  5.《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20588号);
  6.《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2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9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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