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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公司持有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2026年第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公司本次交易事项。2026年3月,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2026年4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026年6月3日,公司向电投公司发行的107,196,505股新增股份完成上市。2026年8月24日,公司向1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68,434,559股新增股份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39,789,346股。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6-007、2026-013、2026-035、2026-038、2026-041、2026-042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6,974,507.3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14,993,868.15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滨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72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刚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编号:2026-07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2026-07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6-075)。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刘志刚先生、曾令胜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76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向铜电公司提供循环财务资助4,5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其存量贷款及补充经营性现金流。本次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助利率采取“最新5年期LPR下浮100BP”的浮动定价模式。其中,首期借款利率按照《财务资助循环借款合同》生效之日最新5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下浮100BP(即1.00%)执行,确定年利率为2.5%。首个利率周期为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1月20日止;自下一个利率周期起(即当年1月21日至次年1月20日),利率采取“年调年固”模式,即每年仅在1月21日根据最新LPR重新确定年度执行利率,周期内LPR月度波动不调整当期利率。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持有铜电公司90%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铜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风险可控。综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铜电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6年10月26日,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电公司”)签订了《财务资助循环借款合同》。为降低整体财务成本,优化存量债务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向铜电公司提供循环财务资助4,5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其存量贷款及补充经营性现金流。本次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助利率采取“最新5年期LPR下浮100BP”的浮动定价模式。其中,首期借款利率按照《财务资助循环借款合同》生效之日最新5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下浮100BP(即1.00%)执行,确定年利率为2.5%。首个利率周期为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1月20日止;自下一个利率周期起(即当年1月21日至次年1月20日),利率采取“年调年固”模式,即每年仅在1月21日根据最新LPR重新确定年度执行利率,周期内LPR月度波动不调整当期利率。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财务资助循环借款合同》、资金划转及手续办理等。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铜电公司基本信息 ■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铜电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三)铜电公司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铜电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关联关系。 2、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持有铜电公司90%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铜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风险可控。综上,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铜电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3、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铜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铜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财务资助方):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受资助方):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循环借款额度与使用规则 1、甲方授予乙方循环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00)。额度有效期内,乙方按需分次提款,归还本金后恢复对应可用额度,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任意时点乙方未清偿本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总额度;提款金额、提款频次由乙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发放。 3、额度有效期5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前乙方可提交续期申请,经甲方完成内部审批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获批续期的,乙方须于额度到期日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4、单笔放款借款期限最长5年,自甲方资金实际划出当日单独起算;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不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利息按该笔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据实核算。 (二)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借款资金专款专用,仅限以下两类用途:(1)提前偿还乙方部分存量银行借款;(2)补充乙方经营性现金流。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74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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