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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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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九号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存托凭证9,121,269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1.2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5.85亿元,同比增长1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亿元(其中汇兑损失0.86亿元,外汇套期保值收益0.24亿元,股份支付费用0.32亿元)。营业收入划分如下:
  (一)电动两轮车销量180.96万台,收入50.77亿元;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47.42万台,收入9.98亿元;全地形车销量9,987台,收入3.93亿元。
  (二)ToB销售收入1.82亿元。
  (三)配件及其他收入合计9.35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6-062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
  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8、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3、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5、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9、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7、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6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份存托凭证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份现金红利为1.22317元(含税)。上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结果如下:
  2021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关键业务人员的授予价格由8.18547元/份调整为6.9623元/份,其他员工(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17.12547元/份调整为15.9023元/份。
  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21.18547元/份调整为19.9623元/份(同预留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21.18547元/份调整为19.9623元/份。
  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14.18547元/份调整为12.9623元/份(同预留授予)。
  2026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授予价格:由24.50元/份调整为23.27683元/份(同预留授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2023、20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65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8、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关键业务人员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员工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3、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5、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9、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1、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50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81,672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4,72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3,900份,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221,792份。
  三、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2023、202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6-059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剩余的3,409,705份存托凭证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
  ● 公司本次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合计3,409,705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存托凭证总数将由735,848,498份减少为732,438,793份。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将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1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合计8,000,000份存托凭证(其中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存托凭证5,911,945份,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存托凭证2,088,055份)的用途调整为注销,并于2024年3月1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存托凭证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4月1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11,497,760份,占披露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1.61%。扣除上述已注销存托凭证2,088,055份,剩余9,409,705份存托凭证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9,705份存托凭证中的6,000,000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于2025年9月17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日、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存托凭证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存托凭证9,121,269份,其中包含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剩余的存托凭证3,409,705份。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剩余的3,409,705份存托凭证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先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存托凭证总数将由735,848,498份减少为732,438,793份。具体存托凭证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存托凭证变动情况以截至2026年10月26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办理变更事宜。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拟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6-067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14: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9MY4sSg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
  独立董事:许单单
  CFO:凡孝金
  董事会秘书:徐鹏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9MY4sSgp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9009证券简称:九号公司公告编号:2026-06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数量:10,597.8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105,978份存托凭证;
  (归属股票来源: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存托人发行A类普通股,再由存托人向激励对象定向签发公司存托凭证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存托凭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存托凭证。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4.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41.1150万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存托凭证的比例进行转换),占授予时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0.06%。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9023元/份。
  4、激励人数:22人。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存托凭证份数:
  ■
  在第一个归属期,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权益总量的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下转B2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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