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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45,700股,持股比例1.05%,依照要求不纳入公司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预估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90.33万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6.10%。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明细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190.33万元,预计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将减少1,190.3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郑承烈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41,568,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74%。(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1,49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7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6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68,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6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玉婷律师、戴昊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26年10月26日以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会议由公司董事郑承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承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承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万立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承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兆成先生、张美云女士、徐洪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卫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郑承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郑承烈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长期负责公司战略布局与运营管理工作,行业经验深厚,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其兼任总经理,可实现战略制定与经营执行高效协同,紧扣董事会战略目标推进落地,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持续提升企业价值,郑承烈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具备合理性。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正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周兆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张美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徐洪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朱卫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朱卫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其目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后续将按规定调整其相关任职。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567511 传真:0571-26268177 电子邮箱:zwq@sqz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雷丽女士、张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567511 传真:0571-26268177 电子邮箱:leili@sqzm.com;sqdmb@sqz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1、郑承烈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新窑竹制品厂负责人;1998年至今任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5月,投资设立浙江天珺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改革开放四十年浙江工业创新发展四十人、文化新浙商、功勋浙商等殊荣。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郑承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934股,通过浙江天珺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珺”)持有公司股份26,352,356.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也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天珺的实际控制人,与自然人股东叶丽榕女士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郑承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承烈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张美云女士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销售员、办事处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张美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5,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李朝珍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浙南化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历任公司车间主任、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李朝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4、周兆成先生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浙江佳盈织针有限公司生产助理,任职美雪(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历任公司生产主管、生产经理、技术部经理、生产总监、总工程师;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6年10月2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周兆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徐洪昌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拥有人力资源师、电子商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2009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区域销售经理、部门经理、生产事业部经理;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徐洪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朱卫清先生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朱卫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7、万立祥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湖州冠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永锐锋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讯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万立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许雄伟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历任杭州盛水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投资部经理,浙江求是共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风控总监;现任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科创部部长,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聘任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许雄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沈学明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执业律师,中级职称;历任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务经理,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中联(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沈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雷丽女士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2018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15年7月至今在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雷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张驰女士 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任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管理部经理。2025年7月至今在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张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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