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秀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近日获悉债务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粤03破申478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南方同正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13,114,368.0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11,404,574.28元,系公司与南方同正之间的债权转让款。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债权申报材料,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 本次债务人南方同正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以前年度对南方同正逾期未归还的款项充分计提减值损失。 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南方同正破产清算进展确定,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论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积极行使债权人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南方同正债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3日及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秀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秀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