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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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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归还公司重组交易意向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期交易意向金50,000,000.00元逾期未归还,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就意向金本金50,000,000.00元、资金使用费67,460,021.92元、违约金167,796,300.00元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22)浙0521民初246号;2022年1月24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立即冻结被申请人浆果晨曦、喻策银行存款285,256,321.92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2)浙0521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终审裁定,前述《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浆果晨曦、喻策未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已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到《受理通知书》(案号:(2023)浙0521执918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第三期交易意向金55,000,000.00元还款期限已届满,但浆果晨曦、喻策未兑现其还款承诺,未按约定向公司归还意向金,构成预期违约。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剩余全部交易意向金229,300,0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6日立案受理,案件编号为(2022)浙0521民初3387号。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3日作出(2022)浙0521民初3387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就前述案件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已执行到位2,796.71万元,其余款项尚未执行到位,未来可能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296.00万元收购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铜业”)持有的亨通铜箔49%股权。公司按协议约定已向精密铜业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24,501.27万元。2024年8月16日,上述交易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应在亨通铜箔收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2022年与亨通铜箔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中尚未拨付的政府补贴9,785.17万元后10日内,向亨通铜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4,794.73万元。如该政府补贴分笔收到的,则公司应在收到每笔政府补贴后10日内按该笔款项所占9,785.17万元的比例,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同比例的款项,即例如:公司收到一笔978.517万元政府补贴的(占 9,785.17万元的 10%),则应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 479.473万元款项(占4,794.73万元的 10%)。截至2026年9月30日,亨通铜箔收到相关政府补助51,177,081.69元,公司按上述合同约定向精密铜业支付股权转让款25,076,752.77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崔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黎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崔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黎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崔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陆黎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能源”)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瀚叶能源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驰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驰星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瀚叶能源承继。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叶能源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驰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驰星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瀚叶能源承继。
  驰星物业为瀚叶能源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具体事宜。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T5A1P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2850号3幢1层A区1210室
  5、法定代表人:李海江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燃气器具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1、经查询,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90101537B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2850号3幢1层A区1301室
  5、法定代表人:李海江
  6、注册资本: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9年5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1、经查询,上海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叶能源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驰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瀚叶能源存续经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变,瀚叶能源将根据经营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原经营范围等进行调整(如涉及),最终经营范围等变更情况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驰星物业将依法注销登记,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均由瀚叶能源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26年9月30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瀚叶能源承担或享有。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具体事宜。吸收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吸收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股份”)拟将其持有的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烁光能”或“目标公司”)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份额35.1649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苏州亨通永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恒”),交易标的作价2,078.3054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仁烁光能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份额35.1649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亨通永恒,交易标的作价2,078.3054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仁烁光能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崔巍先生持有亨通永恒34.63%出资份额,公司董事陆春良先生持有亨通永恒12.66%出资份额。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担任亨通永恒投委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亨通永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78.3054万元将其持有的仁烁光能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份额35.1649万元)转让给亨通永恒,关联董事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
  亨通永恒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亨通股份将所持有的仁烁光能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份额35.1649万元)转让给亨通永恒。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仁烁光能《股东协议》约定,仁烁光能其他合伙人将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以增资方式取得相关资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2,064.9100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①根据仁烁光能《股东协议》约定,仁烁光能其他合伙人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②仁烁光能的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
  本次交易以2026年9月24日仁烁光能之《有关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约定的每股增资价格59.1017元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78.3054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苏州亨通永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35.1649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全额受让上述标的股权。
  2.自本协议约定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经营收益、投资风险、股东义务全部转移至乙方,归乙方享有及承担;交割日前标的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权益随股权一并转让,无特殊溢价或折价调整。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机制
  双方同意,以2026年9月24日仁烁光能之《有关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约定的每股增资价格59.1017元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78.3054万元。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2.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独立承担。
  (四)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1. 乙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之日即为股权交割日,标的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正式转移至乙方,乙方完整取得标的股权所有权。
  2.交割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配合目标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主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与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仁烁光能0.6405%股权以2,078.3054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亨通永恒。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仁烁光能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78.3054万元将其持有的仁烁光能0.640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份额35.1649万元)转让给亨通永恒。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等。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至11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崔巍
  总裁:李海江
  董事、财务总监:陆黎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钧皓
  独立董事:赵彬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变动,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至11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钧皓
  电话:0572-8219166
  邮箱:600226@zjhtk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6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相关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注:数据加总后与有关数据存在尾差情况,均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三、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仁烁光能(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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