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1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无法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系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资金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元/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最终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1.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48亿元,流动资产21.57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20%、2.04%、2.32%,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问询,除董事会秘书陆顺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2026年7月6日获聘),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外,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仲秋先生存在增持计划外,详情参见公司2026年10月1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在本次拟回购期间,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无法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系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微信信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仲秋先生、许文慧女士、秦谯先生、佘笑梅先生、夏国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邱阳先生、刘洋先生、马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5)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6)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公司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1日 至2026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前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69号 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谭雄毅 邮政编码:421400 电 话:0734-5239008 电子邮箱:hnjyb@hnjyb.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平稳有序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仲秋先生、许文慧女士、秦谯先生、佘笑梅先生、夏国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邱阳先生、刘洋先生、马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邱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中,近三年除许仲秋先生于2026年5月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其他处罚和惩戒,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新任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兵先生、PAN JAN WEI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兵先生、PAN JAN WEI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仲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加入湖南机油泵厂,历任钳工、班长、调度员、常务副厂长、厂长,199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另外,1994年至2021年10月兼任公司党委书记,1994年至2006年兼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为公司董事长。另兼任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省嘉力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油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东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兴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朗道智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美湖智造(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东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美湖诺维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美湖热能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唯铱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衡东领中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株洲易力达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东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冷却水泵机油泵分会理事长,现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会长。 参与编写《内燃机配附件丛书-机油泵分册》和《机油泵行业标准》。曾当选为衡东县第十届党代表、衡阳市第十届人大代表、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优秀经营者,湖南省劳动模范。 许文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工程师。曾在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新华信市场咨询公司任研究员,2017年5月开始任职于本公司,负责战略规划等工作。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另兼任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金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磐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秦谯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学历。先后在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美国怀特液压工作,2008年加入美国莱特技术集团,担任集团亚洲区总裁、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莱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1月起兼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5年9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另外兼任苏州唯铱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美湖智造(苏州)新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经理。 佘笑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车间工艺员、技术改造小组组长、工艺主管、技术主管、新产品开发工程师、技术中心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起兼任公司董事。另外兼任美湖智造(苏州)新材料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夏国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加入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班长、车间主管、制造部经理、制造部总监等职务,2021年12月起任湖南美湖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邱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和湖南分所负责人。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任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4年1月至今兼任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马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大众汽车、通用汽车担任产品研发工程师,2018年至2020年,在一汽股权投资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至2025年在华为担任投资总监。2025年至2026年6月在领益智造担任投资负责人。2026年7月至今任杭州协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