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嘉实民康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01827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三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第3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确认日第3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锁定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1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11月7日。若截至2026年11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2026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26年10月26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6年11月7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2026年11月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3、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关于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10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根据《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1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11月7日。若截至2026年11月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