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南方誉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申购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誉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10月29日起,调低旗下南方誉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申购费率,并更新必要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70%调低至0.50%;
  2、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低至0.10%;
  3、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6年10月29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
  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南方,交易代码:5136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连续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