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简称“临时股东会”或“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二)临时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三)出席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侯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列席8人,董事长侯启军先生,副董事长赵东先生,董事钟韧先生、牛栓文先生、蔡勇先生、田宏斌先生、陈燕斌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林先生列席了会议。 2、财务总监寿东华女士,副总裁黄文生先生、许毅先生、李玉杏先生,安全总监刘家海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征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26年及2027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非关联股东批准的议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定义)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84,588,774,653股不计入参加该等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陈诗怡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