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天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天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6年11月0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04日(星期三)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5”,投票简称为“北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0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09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1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2,37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90,517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7,29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主要行业涉及(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审计收费19,7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2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广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旭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广、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刘广、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旭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审计具体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从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 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肖凯。 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王少宁。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1月0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