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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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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10月23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控股孙公司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沙”)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为山东华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签署日期及地点具体以公司及山东华沙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5日
  4.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5.法定代表人:李安东
  6.注册资本:伍亿陆仟零陆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家具和板材色彩饰面材料、装饰装修板材色彩饰面材料、强化地板的表层耐磨饰面材料、新型无纺布材料、食品用包装材料、电器用纸、高性能芳纶纤维及制品(生产限子公司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信用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7年8月11日
  4.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5.法定代表人:李润生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砂布、砂纸、砂带涂附磨具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9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信用情况:山东华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控股孙公司山东华沙提供担保
  担保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度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孙公司长效、有序发展,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虽然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授权董事长李安东先生在2026年度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债权融资及提供担保。
  2.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93.66%。
  截至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141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22.8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1”,投票简称为:“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注:
  1. 上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选择并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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