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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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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投资建设亳州市利辛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约66,783万元,该项目已获安徽省能源局核准并已开工建设。截至2026年9月末,投资执行进度良好,项目即将全容量并网。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茂玖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4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峰、孙凯、钱德兴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将“人事与薪酬委员会”的名称调整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名称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对以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同步修订,本次调整仅涉及专门委员会名称变更,以上专门委员会原有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均保持不变。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管理和履职行为,进一步厘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有效承接原监事会日常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6-045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0月23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涉及条款5条,修订后《公司章程》共12章、244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管理和履职行为,进一步厘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涉及条款6条,修订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共8章、75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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