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子公司设立事项 2026年7月,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区域子公司设立相关事项。公司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鼎达)、湖北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骏鼎达),注册资本均为1,000.00万元,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分别承接原重庆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相关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两家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重庆骏鼎达、湖北骏鼎达将分别作为公司在西南、华中区域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原经营场所开展运营,聚焦所在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业务拓展。 本次设立上述两家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国内区域业务网络,提升区域市场响应速度,更好地服务区域客户,对推动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公司重大节点庆典活动 2026 年7月,由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负责实施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举行开业仪式,该生产基地正式投入使用。东莞骏鼎达将依托新投产基地,聚焦华南区域及周边市场的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与交付能力。 本次东莞骏鼎达生产基地投入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华南地区产能储备,增强区域市场响应速度与综合服务能力,对推动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凤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凤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