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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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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6-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完成此次权益分派工作。
  2、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均已在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做了详细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事项的相关公告均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美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南志高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美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南志高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6-4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议案,期限一年。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9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姜在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该财务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股权结构:集团公司持有集团财务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3.12亿元,负债总额92.22亿元,所有者权益10.90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93.73万元,净利润4,889.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4.46亿元,负债总额92.87亿元,所有者权益11.59亿元,2026年1-9月营业收入5,637.94万元,净利润3,116.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集团财务公司不属于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要求,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存款余额与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95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存款超出最高限额的,财务公司需积极协助本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如超三日未划转的,则应报股东会批准。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满足监管要求下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集团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信贷及结算服务: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可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
  (1)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满足监管要求下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集团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资金池管理服务: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建立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根据本公司需求进行各账户间资金划拨、余额调剂等现金管理服务。
  2、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本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集团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本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财务公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集团财务公司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本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集团财务公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2)集团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商业银行可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集团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集团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
  4、咨询服务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根据本公司需求,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包括信息咨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
  5、其他金融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6、交易限额
  (1)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伍】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集团财务公司需积极协助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每一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所占用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
  7、协议生效
  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1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6年9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认为:
  1、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3、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综合授信额度已使用39.63亿元,其中存款36.91亿元、贷款2.72亿元。2026年1-9月,本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集团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通过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开展(或委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董事会审议。
  十、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的议案,7名董事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议案,对本次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原则、协议主要条款、公允性及潜在风险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安排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6-49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现场及视频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华民、董事杨树峰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何齐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同意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根据协议内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先生、杨树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先生、杨树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二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6-5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成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2)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上述提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5日~11月12日(正常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厂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邮政编码:0563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5792465
  传 真:(0310)5796999
  会务常设联系人:王新伟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8”,投票简称为“铸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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