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邬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颖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邬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颖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基本管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 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银行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等,并同意将公司有权处分的保证金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将公司名下厂房及土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抵押物具体情况为: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延寿路以东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研发中心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8276号)1,492.38㎡,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延寿路以东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研发测试中心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8277号)3,765.11㎡,位于双阳经济开发区甲壹路以南、延寿路以东C-GIS智能型环网开关设备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设备厂房101号房产(权证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8278号)14,520.7㎡。同时以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盛电气有限公司为此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授信日期、授信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