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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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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发布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5月1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2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9月20日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基金管理人,寄达地点如下:
  收件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7层
  联系人:施羽
  联系电话:400-805-8888
  邮编: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6日,即在2026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含电子印章,下同,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自行出具了有效表决意见的,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有效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或均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其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本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2026年10月26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提供了不愿意参加二次大会的书面说明(具体需以基金管理人认可为准),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二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1、22、23、27层
  网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805-888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1、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二:
  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提供了不愿意参加二次大会的书面说明(具体需以基金管理人认可为准),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二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5、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或____________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年月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永赢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538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6年10月1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6年10月27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永赢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10月27日延长至2026年11月27日,网上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1月27日,自2026年11月28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05-8888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4日
  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C类份额暂不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线上直销渠道销售。后续本基金C类份额如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线上直销渠道上线,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遇港股通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的情况,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相关交易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投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线上直销渠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渠道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者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基金份额比例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4.2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应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本基金非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注: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据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7)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始计算,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系统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止,且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日不计入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调整上述规则。基金管理人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而本次转出完成后账户剩余资产不足以弥补当前累计未付收益的负值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本基金转换转出时应返还的销售服务费(如有)将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本公司届时更新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例:某投资者最初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持有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份,持有满30日后于T日(未满1年)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0%,对应的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0.30%。假设T日收市后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10,0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000.00×0.50%=55.00元
  转入金额=11,000.00-55.00=10,945.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45.00/(1+0.30%)×0.30%=32.74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45.00/(1+1.50%)×1.50%=161.75元
  补差费用=32.74–161.75=0.00元(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净转入金额=10,945.00–0.00=10,945.00元
  转入份额=10,945.00÷1.0500=10,423.81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的10,000.00份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转换为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的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423.81份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且本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开通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③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④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⑤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定期开放式基金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转换价格以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⑥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⑦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⑧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⑨发生各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⑩具体份额计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④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⑤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投业务规则
  本基金仅可通过线上直销渠道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具体申购金额限制及级差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2 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6.3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4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层
  联系人:施筱程
  联系电话:021-51690103
  客服热线:400-805-8888
  传真:021-68878782、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系统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永赢基金”并选择关注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可通过线上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定投业务。本公司直销柜台暂未开通定投业务。
  7.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请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嘉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5-8888。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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