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公告编号:2026-103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6年10月16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1390号),同意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2026年10月23日摘牌。 2026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1390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6年10月16日 摘牌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相关议案,并向本所提交了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上述股票终止上市申请已经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7.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9.7.9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7.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股票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及摘牌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1、公司已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江海证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票重新确认以及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登公司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 系 人:苗雷强、孟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财务部 咨询电话:(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信箱:szkonka@konka.com 六、备查文件 《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康佳A、*ST康佳B 公告编号:2026-102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背景情况 2021年,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佳集团”)分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家投资方及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IPO(在2025年6月30日前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受让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6%或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6-32)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诉讼的有关情况。 二、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材料,该案件为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7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涉案金额合计105,893.07万元,其中案件一至案件六公司已经在分别于2026年5月30日、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15日和2026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2)、《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3)及《关于易平方系列诉讼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1)中披露,本次公告新增案件七,案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注:案件7为本次新增案件。 三、易平方系列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收到7家投资方的起诉材料,不排除后续收到其他投资方的起诉材料。 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确认了相关金融负债,相关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推进情况,及时、审慎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民初1624号]; 2.《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民初4236号]; 3.《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15200号]; 4.《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15199号]; 5.《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16257号]; 6.《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05民初22429号]; 7.《民事起诉状》[案号:(2026)粤03民初7557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