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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上涨9.65%,主要原因为公司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和安集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土耳其图兹湖天然气储库三期项目等重要项目执行进展顺利,收入稳步确认。同时,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毛利率水平较高,综合毛利率由18.57%提升至19.20%。 2026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2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4.28%,主要原因为人民币升值产生浮动汇兑损失2.17亿元,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0.28亿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积极采取远期结售汇、优化海外工程项目业务结算币种等措施,以减小汇率变动的影响。 2026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3.8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伊拉克九区原油和天然气中央处理设施项目、哈萨克斯坦纯碱厂等重点项目处于集中回款期,推高了上年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基数,本期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等项目进入执行高峰,项目支出集中,现金流出规模相应增加。上述因素为工程项目结算约定和执行进度的正常差异,符合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行业特点。公司本期整体回款节奏正常,应收款项风险可控。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板块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推动EPC业务前伸后延,签署圭亚那地区医院群运维服务协议,实现从建设交付向运营服务的延伸;装备制造板块国际化步伐加快,前三季度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8.72%,索道、智能仓储装备在乌兹别克斯坦、约旦、泰国等市场持续落地;投建营业务稳步推进,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项目试运营情况良好,乌兹别克斯坦两座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按计划推进,计划于2027年投产,为收入与利润结构的持续优化积蓄势能。 未来,公司将持续保持战略定力,着力打造以一流的设计咨询为牵引、科技创新为驱动、集团先进装备制造为支撑的科技型专业化工程公司,实现“一提升、两服务、三转变”,“一提升”即持续提升工程全产业链业务的功能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两服务”即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地服务集团主责主业;“三转变”即向科技型工程公司转变,向专业化工程公司转变,向工业化建设服务能力突出的工程公司转变。公司将聚焦工业化建设业务,积极服务国内新型工业化建设,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工业化进程,在各板块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上,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力争形成“三个三分之一”的利润贡献格局,进一步增强盈利来源的均衡性和稳定性。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板块持续发挥设计牵引作用,拓展前端咨询、后端运维与改造等全周期服务;先进工程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板块强化索道、智能仓储等产品研发与核心技术攻关,拓展跨场景应用和运维服务,依托海外网络开拓国际市场;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在已贯通“投、融、建、营、退”全链条的基础上,加快海外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项目开发与投运,持续扩大运营业务规模。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第三季度经营合同情况 (1)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 2026年7月16日,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一标段合同金额为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3,495万美元,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9,485万美元。项目位于尼加拉瓜南加勒比海岸自治区,一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多功能码头及配套工程,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码头配套道路、桥梁等。2026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一标段项目预付款,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202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二标段预付款,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二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至此,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均已收到预付款。 (2)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等职业院校合同 2026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与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等职业院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62.23万元。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翔高新城片区,项目内容主要为完成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工作。 (3)乌干达工业园及自贸区电气化项目商务合同 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乌干达输电公司签署了乌干达工业园及自贸区电气化项目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2,357.03万美元。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乌干达输电公司签署了乌干达工业园及自贸区电气化项目商务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计价币种由美元变更为欧元,合同金额按照折算汇率(1欧元=1.09745美元)调整为20,371.80万欧元。2026年9月17日,公司收到该项目预付款,乌干达工业园及自贸区电气化项目商务合同正式生效。 (4)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三标段)商务合同 2026年9月18日,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三标段)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1,553.9万美元。项目位于尼加拉瓜南加勒比海岸自治区。项目内容为港口混凝土板、港口建筑物等陆上工程施工,以及设备和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 3、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13.2亿美元。其中,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8.07亿美元;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生效合同额18.14亿美元,同比增长11.90%,包括: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至二标段)、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谷物和豆类深加工农业综合体项目一期、乌干达工业园自贸区电气化项目等;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15.88亿元;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为9.04亿元;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为10.47亿元;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新签合同额为0.46亿元。 4、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6年1-9月,公司期初锁汇金额为4,973.58万美元,交割金额为16,151万美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锁汇金额为3,700万美元,2026年1-9月实际收益62.67万元人民币。 5、公司中期分红和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实施中期分红。2026年8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分红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26,48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292.69万元。 公司再次实施股份回购。2025年,公司实施首次股份注销式回购,至2026年4月30日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1,092.58万股,支付资金9,911.71万元,并于2026年5月14日完成上述股份注销,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2026年9月30日,公司再次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03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至0.63%。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于10月22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及股东回报,在“十五五”全面开启的关键时期,积极采用“注销式回购”回报投资者,彰显了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昌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昌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昌伟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70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拟定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贷款额度不可循环使用;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公司回购股票,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不得作为信用证明等其他用途。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公司将顺延回购期限,顺延后不会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并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0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0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下限约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2,542,470.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155,010.90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20,297.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49%,202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1,279.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112.49万元。 假设公司回购上限资金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0.3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0.87%,占比均较低。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提振公司投资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高质量发展信心,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操纵市场行为及增减持计划等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6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6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6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本次回购方案股东会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将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规定及时履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八、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储备、资金规划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将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十、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已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审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7.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3.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6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联系电话:(010)82688606 邮政编码:100080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下午3: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0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董事长王博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王世宏以视频方式参会。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董事会秘书芮红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无法现场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研究决定,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068号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萨尔瓦多分公司的议案》。分公司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萨尔瓦多分公司”(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SUCURSAL EL SALVADOR),分公司注册和办公地点为萨尔瓦多圣萨尔瓦多都市区。经营范围为:负责萨尔瓦多及周边国家市场开发,执行已签约项目等。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海欣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50人,代表股份789,27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2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77,853,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2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11,419,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1%。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349人,代表股份11,419,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经过对子议案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789,021,004股同意,169,000股反对,83,0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7,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27%;反对169,000股,弃权83,060股。 (2)以789,017,104股同意,169,000股反对,86,9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3,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85%;反对169,000股,弃权86,960股。 (3)以789,016,804股同意,171,000股反对,85,2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59%;反对171,000股,弃权85,260股。 (4)以789,017,104股同意,169,000股反对,86,9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3,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85%;反对169,000股,弃权86,960股。 (5)以789,017,104股同意,170,700股反对,85,2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3,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585%;反对170,700股,弃权85,260股。 (6)以789,016,104股同意,171,700股反对,85,2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2,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8%;反对171,700股,弃权85,260股。 (7)以789,014,404股同意,171,700股反对,86,96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审议通过了《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60,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49%;反对171,700股,弃权86,960股。 以上七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熊孟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7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营数据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国际工程业务新签重要合同5个,新签合同额为2.8亿美元,主要包括: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乌干达饮料厂项目、圭亚那六所地区医院运维项目等。2026年1-9月,公司国际工程业务新签重要合同8个,新签合同额累计为8.07亿美元;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生效合同额18.14亿美元,同比增长11.90%,主要包括: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至二标段)、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谷物和豆类深加工农业综合体项目一期、乌干达工业园自贸区电气化项目等。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国际工程业务主要在执行项目40个,在手合同余额为95.55亿美元。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3.91亿元。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为2.84亿元,包括: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区改造工程、山东农业大学种质创新大楼项目等;2026年1-9月,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为15.88亿元;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为9.04亿元。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40.76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为0.23亿元;咨询设计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49.61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0.74亿元。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为3.09亿元,包括:陕西咸阳淳化国际滑雪场脱挂索道项目等。2026年1-9月,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为10.47亿元,同比增长8.72%。截至2026年9月末,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累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额41.30亿元。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新签合同额3,219.42万元。2026年1-9月,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为4,603.57万元。截至2026年9月末,无中标尚未签约项目。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13.20亿美元。 注:公司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重大项目情况 1、重大项目情况 (1)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披露了《经营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9,485万美元,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29日收到该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预付款,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 (2)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了《经营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公司与乌干达输电公司签署的乌干达工业园及自贸区电气化项目商务合同(合同金额20,371.80万欧元)于2026年9月17日收到预付款,该项目商务合同正式生效。 (3)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了《经营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三标段)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1,553.9万美元,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在执行重大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4个,情况如下: (1)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B标段),合同总金额35.93亿元。该项目航站楼中央大厅钢结构网架已精准就位,顺利完成项目关键施工节点,为后续工序全面开展筑牢坚实基础。 (2)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50万吨纯碱厂项目,合同金额3.37亿美元。该项目制碱工艺区、自备发电厂及部分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装修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工艺管道、设备及阀门保温施工。 (3)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安集延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总投资约4.75亿美元。目前上述项目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节点进展,其中塔什干项目空冷岛安装完成,1#余热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安集延项目完成主厂房结构施工封顶,1#余热锅炉和2#余热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上述节点为后续锅炉筑炉、保温及系统调试等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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