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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3,219.27万元,同比增长1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98万元,同比下降81.95%。其中,工业自动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8,628.06万元,同比增长9.3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70%;网络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512.54万元,同比增长4.9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88%;新能源动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821.65万元,同比增长34.61%,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01%;光伏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57.02万元,同比下降36.6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1%。 2、员工激励计划情况 (1)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4.80元/股调整为4.74元/股;同意确定2026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94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73万份股票期权。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由4.80元/份调整为4.74元/份;同意由符合条件的39名参与对象认购预留份额中的101.43万股股份。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同价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注册批复为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和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议案已于2026年05月12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7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进行回复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4、本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群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群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群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芳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820,058,6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82,005,860股测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32.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126.33万元,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持平、增长20%、下滑20%来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202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回购、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情形,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注:每股收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融资建设项目为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及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苏州英威腾三期高端装备智造项目旨在建设自动化、数字化及智能化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能力,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前沿技术储备,进一步完善测试能力体系,实现研发与生产的深度协同,驱动产品的持续升级,同时加速成果转化进程。 本次发行用以工业自动化产品扩产及新建实验室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主要为: (一)政策驱动,公司行业前景良好,产能出现不足,扩产势在必行 工业自动化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及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领域。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政策,推动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和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行业政策环境整体呈现长期支持、持续强化的趋势。2025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推动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在政策支持下,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收入呈现稳健增长态势,2023年-2026年1-6月,工业自动化产品的产量为159.32万台、186.86万台、205.82万台和100.72万台,2023-2025年同比增长18.50%、17.29%和10.15%。2026年上半年,工业自动化业务实现收入13.67亿元,同比增长0.73%,其中国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64%。公司工业自动化收入持续增长,产能出现不足,利用政策对行业的支持促进作用,本次融资用以扩产具有必要性。 (二)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需要持续性研发投入,确保公司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强度常年保持在10%,2025年的研发投入规模超5亿元,研发人员占比超20%,持续性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先进性,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助力。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向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与光伏储能领域的不断深化拓展,技术复杂度显著提升。当前行业竞争已从单一产品性能比拼,转向底层技术能力与前瞻性技术储备的综合竞争。技术的提前布局与持续积累,直接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布局的中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行前沿性研发探索,重点布局网络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如围绕AIDC领域涉及的HVDC、SST及液冷散热等前沿方向开展研发,该些领域关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所需投资较大,本次融资用以进行前瞻性布局具有必要性。 (三)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上市至今未实施股权融资,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进行项目扩建、研发投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17%,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能够以高效方式从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充分发挥我国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投向生产、研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壮大企业规模,强化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市场竞争及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分为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动力、光伏储能四大板块,包括为离散自动化和过程自动化工业提供变频器、伺服系统、PLC&HMI等核心部件,为IDC、AIDC、通信、金融、制造、能源电力、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UPS电源、精密温控、微模块数据中心等产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机控制器、电源等核心零部件,并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及服务。本次募投对工业自动化进行扩产,围绕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光伏储能等进行研发布局,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方面 公司秉承“人才是企业第一资本”的理念,建立鼓励型人才开发机制。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等多渠道吸引人才,并与多所高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人数5,926名,公司持续关注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员工职业化提升培训、各级干部/专家分层分级专项培养、岗位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在不断提升薪酬竞争力的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导向,坚持将薪酬资源向业绩卓越单元和绩优贡献者倾斜,不断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公司已经实施多期股权激励,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人员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技术储备方面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被认定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广东省微模块数据中心及模块化UPS电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249人,占公司总员工比例约21.08%,团队覆盖电气设计、控制算法、软件开发、材料科学等专业领域,具备完整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与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了新型材料、精密传感器、智能检测和先进控制算法等技术研究合作,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伺服系统、控制器、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数据中心等方面具备核心技术水平。 3、市场储备方面 公司以区域及行业拓展双轮驱动构建立体渠道网络,覆盖国内外市场及多个重点行业,在起重、钢铁、石油、化工、煤炭、海工船舶等行业与业内知名企业展开行业深度合作。公司在聚焦头部客户的同时下沉分销网络,公司产品远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0万家优质客户,公司设有超过40家分支机构,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本地化服务。公司累计超2,000万台成功案例应用,市场覆盖率行业领先,在全球主要市场,通过打通业务战略渠道、开发海外项目,实现海外市场较快增速的成长。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定期对募集资金开展内部审计,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等相关方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和研发进展,保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与效益达到预期,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申力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10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股票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菁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8106 联系电话:0755-86312975 传真号码:0755-86312612 电子邮箱:sec@invt.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菁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级经济师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2023年加入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裁办副主任,现任证券与投资部副总监。 截止目前,李菁女士除因参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了本次发行单一认购对象的认购上限,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82,274,0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为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参与本次发行的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且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除上述安排外,公司还将要求认购对象出具不得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以进一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做其他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议案。《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一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6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同意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二、《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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