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钱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国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收购日前泰富钢管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国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钱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国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4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6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议期间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注:请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各栏出现两个及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89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回避表决;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张晓刚先生、李京社先生、刘卫女士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第十一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新材料产业布局,为进一步延伸特钢产业链、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增长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拟与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产业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发起设立新材料基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以及财政部产权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等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回避表决;与本议案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张晓刚先生、李京社先生、刘卫女士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1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2025年8月1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股东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投资”)、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申请股东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每个利息期年利率为最新一期一年期LPR减70基点,贷款期限三年,中信特钢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股东签署了《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整体融资结构、确保流动性,公司拟与公司股东长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越投资”)、中特投资、新冶钢更新并继续签订《股东贷款框架协议》,总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及等值外币,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融资平均利率确定,并与股东重新签署《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越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添美道一号中信大厦三十二楼 注册地:香港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港元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4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8.69亿元;净资产:15.2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23.53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67.19亿元;净资产:15.1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8.48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越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长越投资于2007年9月14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越投资100%的股份。 长越投资为投资控股公司,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2.企业名称: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滨江东路29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主要股东:长越投资有限公司、尚康国际有限公司、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3日 主营业务:(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允许投资性公司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五)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国家限制的除外);供热、废钢铁的供应及金属冶炼压力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52.29亿元;净资产:252.1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28.98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51.51亿元;净资产:251.3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17.7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特投资于1993年12月03日在境内成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中特投资100%的股份。 中特投资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投资、服务、销售其投资企业的产品、高新技术研发等。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3.企业名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学 注册资本:33,983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5年10月03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焦炭、金属制品制造、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和供应;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6.47亿元;净资产:43.1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10亿元;净利润:2.78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2.44亿元;净资产:39.0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特投资的兄弟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新冶钢于1985年10月03日注册成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冶钢100%的股份。 新冶钢目前业务范围涵盖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金属制品制造。近三年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融资平均利率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信特钢与长越投资、中特投资、新冶钢签订的《股东贷款框架协议》,长越投资、中特投资、新冶钢拟向中信特钢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及等值外币的股东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融资平均利率确定,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借款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及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长越投资、中特投资、新冶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431,227.11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长越投资、中特投资和新冶钢向公司及子公司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融资平均利率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借款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和子公司流动资金正常运转及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4.《股东贷款框架协议》;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2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第十一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3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中特信新(南通)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材料基金”或“基金”)。 2.投资金额: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富科创”)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新材料基金出资总额人民币38,9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8.90%;基金首关设立时,泰富科创拟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28,000万元,占基金首关设立总额的38.89%。 3.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之一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特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基金管理人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私募”)及有限合伙人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控股”)与公司同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6.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以及财政部产权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等程序。基金投资存在行业周期波动、项目筛选不及预期、投资退出延迟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新材料产业布局,为进一步延伸特钢产业链、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增长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科创拟与中信投资控股、南通产业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集团”)、中信私募、中特投资等主体共同发起设立新材料基金。 新材料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首关设立规模约人民币7.2亿元,由中信私募担任基金管理人,中信私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特投资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聚焦金属新材料、金属替代材料、新技术、绿色低碳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并具备成长性的产业领域。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事项客观、必要,本次对外投资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新材料产业布局,旨在进一步延伸特钢产业链、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增长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刚先生、罗元东先生、李丹梅女士、李伟先生、党超先生、郏静洪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以及财政部产权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等程序。 (三)关联交易认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中特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特投资、中信投资控股及中信私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与本公司同受中信集团控制,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滨江东路29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03日,设立时为外商投资性公司,原名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9月企业名称变更为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29亿元;净资产:252.1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28.98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251.51亿元;净资产:251.3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17.72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5.0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惠江 注册资本:1728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投资控股是中信集团一级全资子公司,是中信集团设立的跨行业、跨区域综合性投资平台。依托专业化运作与产业整合能力,中信投资控股先后孵化培育多家行业领军企业。中信投资控股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信投资控股总资产53.88亿元、净资产41.95亿元、营业收入0.87亿元、净利润4.06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中信投资控股总资产46.48亿元、净资产36.18亿元、营业收入0.44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00%持股,与公司同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6号楼9层91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志斌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私募成立于2022年,是专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中基协备案。中信私募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信私募总资产0.74亿元、净资产0.52亿元、营业收入0.21亿元、净利润-0.15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中信私募总资产0.73亿元、净资产0.53亿元、营业收入0.15亿元、净利润0.017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由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与公司同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南通产业链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市崇川区永福路79号BEEPLUS市北科创金融中心1号楼163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南通紫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合伙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该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桥 注册资本:5000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的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资本经营、投资及融资咨询服务;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船舶、海洋工程配套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特信新(南通)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出资结构 总认缴出资规模10亿元,拟定出资结构如下: ■ 首关设立规模7.2亿元,拟定出资结构如下: ■ 注: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科创认缴出资总额3.89亿元,出资比例占投资总额的38.90%,且不担任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故该基金不会并入公司财务报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结构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特钢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合伙期限为长期。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可继续延长。 基金规模: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首关规模7.2亿元 (二)出资方式 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各合伙人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聚焦于以下领域:关注金属新材料、金属替代材料、新技术、绿色低碳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并具备成长性的相关领域。 (四)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应包括五名委员,投委会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全体投委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五)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六)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七)退出机制 就合伙企业的投资,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 (1)投资组合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投资组合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2)投资组合的权益转让; (3)投资组合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投资组合的财产获得分配; (4)管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退出方式。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新的合伙人(包括后续合伙人、继受合伙人)以在本协议后追加签署页的方式加入本协议,自其加入本协议之日起,本协议对该合伙人生效、该合伙人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视为其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市仲裁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享有对应权益、承担对应风险,不存在非货币出资、资产评估增值或溢价安排,不存在定价偏离市场公允价值的情形。基金管理费率、收益分配机制等核心商业条款由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市场上同类型产业基金的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投资关键技术,反哺自身产品研发,驱动业务高端化转型升级;前瞻切入新材料赛道,构建金属新材料与非金属材料协同发展的复合技术体系,有效应对未来材料技术迭代风险,筑牢企业长期发展的技术与产业壁垒。 (二)存在的风险 1.宏观经济与行业周期风险:新材料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受政策导向、产业支持、监管要求及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影响,在宏观环境与产业周期波动下,相关领域可能面临政策调整、技术迭代加速、下游验证周期延长等挑战,进而影响产业化进程、市场预期与估值水平,可能导致基金退出节奏与投资收益不及预期。 2.项目筛选与投资决策风险: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若在投研体系、项目筛选、投决机制、投后管理、信息报送及内控合规等方面执行不够到位,可能影响项目判断准确性、投后赋能效果与整体管理效率,从而制约基金投资成效与协同价值实现。 3.审批与备案风险:本次投资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以及财政部产权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等程序。存在审批进度或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4.退出风险:基金投资周期较长,项目退出可能受资本市场环境、被投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存在退出延迟或退出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关联交易风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虽然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但仍存在关联方之间利益不一致的潜在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科创作为出资主体,首期认缴出资28,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64%,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将重点布局前沿技术和新兴赛道,围绕未来技术储备、应用试验场景开展前瞻性投资。通过“产投深度融合”模式,积极推动被投企业的技术、产品与特钢主业协同落地,实现外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放大战略协同效应,构建“制造+投资”双轮驱动的产业格局。 本次交易将以基金为载体,通过市场化机制开展项目筛选、投资与投后管理,提升对优质项目的发现和赋能能力,并具备高效的决策机制,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精准出击,抢占产业创新窗口期。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与关联方形成同业竞争,亦不会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信投资控股、中信私募、中特投资及其各自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4.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筹划情况与交易方案的简要说明;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5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首席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首席独立董事1人,首席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选举产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健全上市公司独立监督体系,统筹协调独立董事履职,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审慎审议、一致表决,同意选举张晓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首席独立董事(简历附后)。本次首席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首席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刚先生,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鞍钢集团总经理,世界钢铁协会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席,中国金属学会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晓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