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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阚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宁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阚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宁宁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缪敏鑫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5号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的对价向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所需各类文件、代表公司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并提交必要资料、在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与受让方协商一致以终止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授权期限直至本次交易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或终止之日止。 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6号的《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杭州市钱塘区开发建设工作需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拟收储公司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2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本次土地收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搬迁补偿及奖励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988.76万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8年度处置收益2.56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7号的《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朱宏韬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因公司相关业务发展需要,现拟调减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27.74百万美元调减至25.00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预计为1.70亿元)。 2027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公司关联人SNHK进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总金额不超过125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4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公司实际发生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80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为4.31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8号的《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40号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2026年11月5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JS Glob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需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9:00-11:30,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0571-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电子邮箱:002242@joyoung.com 7、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2”,投票简称为“九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11月3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22年11月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二级市场股票购买和非交易过户公司股票1,6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9%,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即2022年11月3日)计算,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5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20%、20%、20%、20%、2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11月3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2026年3月25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部分份额解锁的议案》。根据第四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35.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进行解锁,剩余的82.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股票将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暂为保管,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进行重新分配;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出售后的剩余资金归属于上市公司。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因相关业务发展需要,现拟调减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人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27.74百万美元调减至25.00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预计为1.70亿元)。 2027年度,九阳股份及下属公司拟与公司关联人SNHK进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总金额不超过125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不超过人民币8.4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公司实际发生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80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为4.31亿元)。 2、审议流程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朱宏韬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JS Glob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减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截至披露日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202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百万美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公司住所:Room 606, 6th Floor,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港币 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7日 主营业务:从事家电研发、设计和进出口等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2025年度,SNHK实现营业收入2,826,086千美元,净利润114,501千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63,149千美元,净资产215,281千美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SNHK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豁免公司)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注册日期:2018年7月26日 主营业务:从事设计、生产、营销、出口及分销家电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25年度,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9,563千美元;集团净亏损18,830千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636,230千美元,净资产681,395千美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6年1-6月,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188千美元;集团净利润13,009千美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1,460,637千美元,净资产677,130千美元(上述中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NHK和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向SNHK销售商品、向JS环球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上述各项关联交易不构成潜在的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业绩增长。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拟调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协议约定,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阳)应于2028年7月31日前完成被搬迁房屋腾空及移交。本次交易预计增加2028年度处置收益2.56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本次收储的土地是否需要开展地块治理修复及相关修复工作能否通过验收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验收结论为准。如未通过验收,相关费用将由公司承担。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减少或款项支付时间延后,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因杭州市钱塘区开发建设工作需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钱塘区白杨街道办事处)拟收储公司子公司杭州九阳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2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本次土地收储的搬迁补偿及奖励金额合计为26,988.76万元,其中补偿金额为26,090.36万元,签约奖励金额为898.4万元。根据交易协议安排,本次收储的土地是否需要开展地块治理修复及相关修复工作能否通过验收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验收结论为准。如未通过验收,相关费用将由公司承担。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减少或款项支付时间延后,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子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14MB1K07499M 注册地:杭州市钱塘区4号大街386号 法定代表人:胡科强 钱塘区白杨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政府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为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厂区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该土地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上建筑物为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9,893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7,195.61平方米,前述不动产登记权证号为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927号。 (二)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11,777.48万元,账面净值为1,391.38万元。 (四)评估价值: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且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6年7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杭州九阳位于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2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第0982号)。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23日,上述资产市场价值合计为18,595.53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机构选取钱塘区工业用地市场可比交易案例,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位条件、权益状况及实物因素等进行修正后确定评估价值。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以重置成本为基础,结合资产成新率等因素确定评估价值。由于相关房产取得时间较早,近年来区域土地价格及建筑造价水平明显提升,同时部分房屋账面价值已接近残值但仍可正常使用,因此房屋和土地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增值;构筑物及部分设备虽账面价值较低或已无账面价值,但仍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五)搬迁补偿及奖励金额:参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参考其评估价值,双方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确定本次交易涉及搬迁补偿及奖励总金额为人民币26,988.76万元,其中,搬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6,090.36万元,包括房地产搬迁补偿费人民币18,771.02万元、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人民币78.40万元,以及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含职工安置补偿费、经营性损失等)等人民币7,240.94万元;签约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98.40万元,以证载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各方 甲方: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白杨街道办事处 乙方: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 (二)补偿安置方式 本次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 (三)补偿内容及金额 搬迁补偿及奖励金额合计为26,988.76万元。其中搬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6,090.36万元;签约奖励金额为898.40万元。 (四)补偿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搬迁补偿及奖励款合计为人民币26,988.76万元,由甲方分四期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协议双方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及奖励款的40%,即人民币10,795.504万元; 2、第二期:2027年9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及奖励款的20%,即人民币5,397.752万元; 3、第三期:乙方最早应于腾空前2个月内完成房屋、土地或不动产等权证注销;乙方完成全部权证注销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及奖励款的10%,即人民币2,698.876万元; 4、第四期:如无需进行地块治理修复,或乙方完成地块治理修复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乙方交付土地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及奖励款的30%,即人民币8,096.628万元。 (五)其他事项 1、地块治理修复工作以验收结论为准。若未通过验收,需进行地块治理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2028年7月31日前腾空所有被搬迁房屋,并移交甲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交易预计增加2028年度处置收益2.56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以6,000万元的对价向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中思”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泰美”或“标的公司”)3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所需各类文件、代表公司与各主管部门沟通并提交必要资料、在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下与受让方协商一致以终止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授权期限直至本次交易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或终止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4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7070782X5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 5,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杭州市下城区德胜东村31-3-302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533号蔚蓝国际二号楼50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石材,钢材,制冷设备,百货,农产品(除食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与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承包,商务咨询(除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陈刚持股90%、宣逸洁持股10% 实际控制人:陈刚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经核查,该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结合受让方资信情况、本次交易付款安排及相关履约保障措施,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履约风险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受让方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杭州泰美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6970516248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9年11月4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泰美国际大厦1幢307-1室 主要办公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836号泰美国际大厦1幢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标的为杭州泰美的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杭州泰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浙江中思和杭州泰美的法定代表人陈刚因个人原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事项仅涉及自然人陈刚。公司已就该事项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核查,并据此对本次交易的具体付款安排及履约保障措施已作审慎评估。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6,000万元中,5,700万元拟通过债权债务清偿方式结算,剩余300万元由杭州泰美按照协议约定代浙江中思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实际现金支付金额较小,相关履约及收款风险总体可控,具体详见下方“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履约进展,并按照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杭州泰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双方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行业未来趋势等综合因素,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合法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甲方: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浙江中思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杭州泰美 (二)股权转让计划 在本次股权转让中,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标的公司30%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标的公司股权。 (三)付款及交割安排 因前期资产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九阳小家电”)于2018年与杭州泰美签订《资产买卖协议》,购买杭州泰美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836号泰美国际大厦的相关房产,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1,70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阳小家电已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尚有人民币5,700万元购房款未支付,不存在逾期情形,亦不涉及利息支付。上述应付款项余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 经相关各方一致协商同意,公司、浙江中思、九阳小家电及杭州泰美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对浙江中思享有的5,700万元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给九阳小家电;杭州泰美将对九阳小家电享有的5,700万元购房款债权转让给浙江中思,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九阳小家电与浙江中思互负的5,700万元债务相互抵销。抵销完成后,视为浙江中思已向公司支付人民币5,7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九阳小家电应付杭州泰美的人民币5,700万元款项亦相应清偿完毕,相关款项不发生实际资金划转。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0万元由杭州泰美按照协议约定代浙江中思向公司支付。 (四)工商变更等外部手续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在协议生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转让与受让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引致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标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金额的20%。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受到损失的一方赔偿其全部的损失。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营业务领域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本次转让标的股权所得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次交易可实现的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374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人民币5,700万元拟通过债权债务清偿方式结算,不发生实际资金划转,剩余人民币3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安排系交易各方结合现有债权债务关系协商确定,公司已结合对方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相关协议约定,对本次交易的履约风险进行审慎评估,且本次交易涉及的实际现金支付金额较小,交易价款的收取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受让方的履约情况,并按照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杭州泰美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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