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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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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汽汇理汽金提供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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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汽汇理汽金提供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广汽汇理汽金”)提供48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截至本次交易前12个月,根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事项,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其存款日均余额约为17.68亿元、并向其提供授信42亿元,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股东存款。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广汽汇理汽金董事的情形,本次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汽金日常运营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公司拟向广汽汇理汽金提供48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期限3年,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存款利率确定。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广汽汇理汽金董事的情形,本次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次交易前12个月,根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事项,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其存款日均余额约为17.68亿元、并向其提供授信42亿元,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股东存款。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78845954
  法定代表人:刘祥能
  注册资本:4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汽车金融业务
  本公司与东方汇理个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广汽汇理汽金50%股权,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汽汇理汽金可以接受股东方定期存款。
  2026年上半年,广汽汇理汽金经营业务稳健发展,主要经营指标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总收入超9.3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汽汇理汽金未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414.75亿元、97.01亿元,资本充足率、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等关键监管指标均满足并优于监管要求。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存款期限及利息
  公司(甲方)自存款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在约定期限内,从甲方指定出款账户分笔将总额为人民币48亿元的款项划至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汽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用于办理股东定期存款业务,作为乙方吸收甲方股东定期存款的本金。
  每笔存款交易的存款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存款利率确定,按季度付息,期限不超过3年。
  2、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未达成书面意见之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提供48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是为了增加广汽汇理汽金稳定的资金来源,提升日常运营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从而促进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广汽汇理汽金是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成立并依《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汽车金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和规范运作机制,且业务发展稳健,各项监管指标均满足并优于监管要求;2026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为AAA。同时,在上述股东存款存续期间,公司将要求其定期提交资金情况报告并密切关注其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存款资金安全。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先已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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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汽汇理汽金提供股东存款的议案》。同意向合营企业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广汽汇理汽金”)提供48亿元人民币股东存款,期限3年,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存款利率确定。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广汽汇理汽金董事的情形,本次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事先已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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