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3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6年10月2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能源集团拟投标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投标。如中标,公司将进行后续投资建设,并根据实际投资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新能源集团拟投标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6-3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集团拟投标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 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拟参与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红四方(新疆)”)绿电直连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如中标,公司将进行后续投资建设。是否可以中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新能源集团中标,将与招标单位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及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投标暨对外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鉴于绿电直连项目投资周期长,主体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实际用电负荷能否持续稳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新能源集团拟参与中盐红四方(新疆)绿电直连项目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拟引入投资主体单位,负责绿电直连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同供电期限25年,绿电直供固定电价限价不超0.25元/kWh。如中标,公司将进行后续投资建设。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1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集团拟投标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参与投标暨对外投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投标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中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根据实际投资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中盐红四方(新疆)“新疆新型增效水溶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配套建设绿电直连项目。本项目成交人将作为投资方,负责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发电设施、储能设施、直连专线及接入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以绿电直供固定价方式向招标单位安全保障供应绿电,供电期限25年。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等政策要求,同时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面推进新能源产业布局与规模发展,积累大型绿电直连项目相关经验,推动产业规模与核心竞争力双提升。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能源集团是否可以中标存在不确定性,如中标,将与招标单位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及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投标暨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鉴于绿电直连项目投资周期长,主体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实际用电负荷能否持续稳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标暨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鉴于本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