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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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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高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旺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高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高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旺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26-042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赵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列席本次会议;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雷明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郑高潮列席会议,总经理雷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陈诗怡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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