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独立董事补选,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履职,公司拟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沈文忠(独立董事)、耿强(独立董事)、郑宏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沈文忠担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张建明(独立董事)、沈文忠(独立董事)、赵余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建明担任主任; 提名委员会:沈文忠(独立董事)、耿强(独立董事)、尹芳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沈文忠担任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耿强(独立董事)、张建明(独立董事)、何秀永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耿强担任主任。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