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克服国内水泥需求下行、中东地区局势变化、外汇汇率波动等不利影响,整体经营保持稳健,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4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8亿元,扣除非经与汇兑损益的归母净利润14.90亿元。 公司合同储备充沛,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新签合同中境内水泥工程合同占比持续下降,服务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境外市场仍是公司合同额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增速显著高于境内市场,其中,矿业业务新签合同逆市增长,境外市场占比进一步提升;绿能环保业务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力,增长潜力持续释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印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巧林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并将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影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54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张艳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108,404.83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0,300.13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5,139.47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0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3,633.0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1)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已全部履行完毕。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5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志东,201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存在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7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7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3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7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查,认可其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本次聘任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的规定。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52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2026-05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的辞职会导致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等相关工作,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 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小明先生和焦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53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融资渠道畅通、额度有效接续,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0亿元(含)人民币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额度,注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注册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共同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等,及办理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上市手续; 2.按合规程序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的申报材料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的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托管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涉及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的,根据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注册发行基础层债务融资工具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