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或“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港口集团”)持有的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5%股权、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8.2328%股权、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6%股权并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2、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3、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4、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由公司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同步于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6年10月20日,公司与河北港口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港口集团持有的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5%股权、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28.2328%股权、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6%股权,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由交易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约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