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新签《准备工作启动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协议范围内工作,可能导致公司违约的风险。 2.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准备工作启动协议》,合同履行期为自生效日起至双方签署施工合同日止,如果在计划日期未能签署施工合同,业主可以选择延期或终止准备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准备工作启动协议》顺利执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3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色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哈萨克斯坦”)与哈萨克斯坦矿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署《哈萨克斯坦30万吨/年铜冶炼厂项目总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进展情况 2026年10月19日,中色哈萨克斯坦与业主签署《准备工作启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约定了在限定范围及金额内开展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 协议概述:根据本协议,中色哈萨克斯坦负责动员、勘测工作与场地准备、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包括临时营地、公用设施、围栏及现场安保),以及启动本项目的基本设计。 2. 协议价款: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最高金额4,521,200,000坚戈(不含增值税),作为预付款支付。若签署施工合同,该预付款将抵作施工合同价款。若施工合同未签署且本协议终止,中色哈萨克斯坦仅保留其在最高金额范围内已发生的、有凭证证明的实际费用,并将预付款余额退还给业主。 3.结算和支付方式:以坚戈支付。 4.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双方签署施工合同日止,届时施工合同将取代本协议。业主可随时终止本协议。若计划日期内仍未签署施工合同,业主可以修改、暂停、延长或终止本协议。 5. 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违约责任:不涉及具体项目工期延误及达产达标违约责任。 三、风险提示 1. 本次新签《准备工作启动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协议范围内工作,可能导致公司违约的风险。 2.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包含准备工作。业主与中色哈萨克斯坦将本着诚信原则进行谈判,以期签署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最终能否签署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准备工作启动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