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拟赎回优先股(证券简称:中信优1,证券代码:36002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相关证券停牌情况如下: ■ 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任何一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行董事会于2026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已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对本次优先股赎回事项无异议的答复。本行拟于2026年10月26日赎回本行于2016年10月21日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3.5亿股(证券简称:中信优1,证券代码:360025)。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行拟申请于2026年10月23日对本行优先股(证券简称:中信优1,证券代码:360025)停牌,并于2026年10月26日对优先股赎回注销。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5 ●优先股简称:中信优1 ●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 ●赎回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停牌起始日: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赎回股份注销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终止挂牌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6年10月21日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3.5亿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证券简称“中信优1”,证券代码360025。有关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信息如下: 一、本次优先股赎回履行的程序 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任何一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行董事会于2026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已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对本次优先股赎回事项无异议的答复。 二、本次优先股赎回方案 (一)有关日期 最后交易日: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 赎回登记日: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停牌起始日: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 赎回股份注销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终止挂牌日: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二)赎回规模 本行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本次优先股3.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350亿元。 (三)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本行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应计股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本行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 B:指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将被赎回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 i:指优先股当年股息率; t:指计息天数,即2025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四)赎回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三、本次优先股停牌的提示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行拟申请2026年10月23日对本次优先股停牌。 四、本次优先股终止挂牌 根据本次优先股赎回工作安排,本行本次优先股将于2026年10月26日起终止挂牌。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优先股赎回款由本行自行直接发放。 2、本次赎回的优先股在优先股股东证券账户中直接记减,赎回后本行本次优先股股数为0。 3、如在股份记减当日,因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优先股股东所持优先股发生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情况,且账户中正常股份数量小于应记减股份数量,导致股份记减失败的,该账户持有的优先股不再参与本次优先股赎回。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行资产负债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6638629、(8610)66638188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