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新华女士之一致行动人陈继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因公司于2026年5月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陈继忠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