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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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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20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一)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赖旭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陆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杜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虞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安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提名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杜雪鹏先生、虞红女士、罗明先生、安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高升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提名徐竟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升好先生、赵海程先生、徐竟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赵海程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竟天先生、高升好先生已出具承诺参加最新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公司已在本公告提交披露的同时,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董事会的第一、二项议案将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旭日(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现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先后在江西财经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宝钢集团财务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旭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陆洲(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现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 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长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上海长江国际船舶代理公司、上海长航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扬子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宝江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会计、财务和税务工作,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杜雪鹏(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2 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职于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雪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受托管理人员工,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虞红(非独立董事、现任),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室负责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源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行政),虞女士亦曾任鉴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虞女士在公司治理、企业并购、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现任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罗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0 月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就职于成都市电信局公话分局、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四川金恒德西部汽车产业国际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和成都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工会主席、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安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2月生,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政工师,先后任职于国营陕西省印刷厂,陕西投资集团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现任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升好:男,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85 年 4 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财务学)博士,曾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赵海程(独立董事、现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人文(通识)学院党委副书记、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国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社长,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海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徐竟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2月生,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工学博士;曾任西安石油大学安全工程教师党支部书记,安全工程专业教研室主任,现任西安石油大学管道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竟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3、上述第 1、2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6年11月3日下午5: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5、其他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系人:杜雪鹏、张海珊
  邮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59”,投票简称为“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划“√”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划“√”的候选人。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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