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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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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黄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丘寿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登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86.89亿元,同比增长10.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亿元,同比增长20.84%,其中主要因美元汇率波动带来汇兑损失约6,4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2.79亿元,较期初增长20.99%;资产负债率56.47%,较期初下降4.18个百分点,有息负债率10.27%,较期初下降6.41个百分点,公司财务结构得到显著优化。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增环保设备工程合同72.30亿元,其中电力行业占比58.15%,非电行业占比41.85%;报告期末公司在手环保设备工程合同199.28亿元,1-9月储能电芯累计交付9GWh,订单储备充足。年初至报告期末,环保业务持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领域龙头地位,基本盘稳固;绿电业务保持稳步增长,项目储备充足;电动矿卡业务加快交付节奏,有序推进业务转化落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丘寿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登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丘寿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登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丘寿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登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公告编号:2026-076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币种下同)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截至2026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010,887,421.71元。合并报表中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054,026.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2,293,80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844,07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公告编号:2026-075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在公司龙岩总部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谢雄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2,293,80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844,070.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6年11月6日上午9:30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紫金龙净 公告编号:2026-077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6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龙岩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紫金龙净工业园1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或之前,将本次股东会的登记资料(除身份证原件外)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交至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邮箱:stock@longking.com.cn
  特此公告。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紫金龙净环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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