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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3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5月18 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实施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103,860,020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已于2026年7月2日登记,并于2026年7月3日除权除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要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系既不影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公司重新计算2025年度1-9月及其2025年度第三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6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包括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项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股票243,900股。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2026年6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的46,2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802,350元减少至260,756,150元,股本总额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 5、2026年7月14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2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4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936%。 6、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00股。该事项已经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于前次议案中1名激励对象属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对应1,05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14日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并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已不再满足回购注销条件,公司对前次相关回购注销股份数据统计进行了调整。2026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配 2026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6年7月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0,756,150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50,050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7,720,040元。同时以总股本260,756,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 259,65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103,860,020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73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3,4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73,4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7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2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太转债”,债券代码“1271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全文。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11,200,00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8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1,722,8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15,283.02元(不含税)和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754,716.9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9,663,962.26 元,该余额已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46,200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尚太转债”转股价格由84.71元/股调整为84.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因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股。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以总股本260,756,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股后的259,65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207,720,04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103,860,020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尚太转债”转股价格由84.72元/股调整为60.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月2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7月22日至2032年1月15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2026年第三季度,“尚太转债”因转股减少556张(票面总金额为55,600.00元),转股数量为896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太转债”剩余可转债张数为17,339,444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1,733,944,400.00元。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11,200,00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8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1,722,8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15,283.02元(不含税)和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754,716.9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9,663,962.26 元,该余额已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799.68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387.39万元。 (四)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及换届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张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欧阳永跃、欧阳文昊、李龙侠(职工代表董事)、张江涛 独立董事:郑建华、冯文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欧阳永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欧阳永跃(主任委员)、李龙侠、郑建华。 审计委员会:冯文英(主任委员)、郑建华、张江涛。 提名委员会:郑建华(主任委员)、冯文英、李龙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冯文英(主任委员)、郑建华、欧阳文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欧阳永跃 2、副总经理:李龙侠 3、财务总监:王惠广 4、董事会秘书:李龙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2026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2、2026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公司在内部OA(云之家企业云盘)公告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6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6年8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8月27日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4、2026年9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6、2026年9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并经公司自查,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8月18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并授权管理层确定在实际注册发行过程中的注册及申报品种、发行环节的基础品种、发行金额及期限,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具体执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196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2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10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1-9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股。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激励人数不变,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一致。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龙侠、张江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10月22日,以人民币28.0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1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龙侠、张江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2名拟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中,其中1名属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对应1,05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14日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并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已不再满足回购注销条件,公司对前次相关回购注销股份数据统计进行了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6,300股调整为5,250股。针对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针对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130)《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25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人民币28.0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1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包括使用回购股份110.61万股,定向增发4.39万股)。 上述两项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含可转债转股数)将由364,616,170股增至364,654,8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4,616,170元增至364,654,820元。基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4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2026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6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公司在内部OA(云之家企业云盘)公告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有员工反馈意见。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中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于2026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6年8月2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2026年8月27日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4、2026年9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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