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0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 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 民币2,5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10月20日数据。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6.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8.0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9%、2.77%。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2026年5月至8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4.9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经理潘淑新女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5.27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6月3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以及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8月28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以上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票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与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671989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 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 民币2,5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照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4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1.1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注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10月20日数据。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6.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8.0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9%、2.77%。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2026年5月至8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4.9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经理潘淑新女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5.27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6月3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以及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8月28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以上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 除上述外,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有实施股票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与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2日(星期四)16: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wd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1日发布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1-9月份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23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平台在线交流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1-9月份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盛建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潘淑新女士 独立董事:刘雪峰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玉红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冬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23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2日(星期四)16:00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wd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冬 电 话:0512-66165979 邮 箱:IR@wdi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