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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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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712,497.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3%,主要由于汇兑损益的影响,2026年1-9月发生汇兑损失人民币106,698.17万元,上年同期实现汇兑收益人民币48,056.14万元,若扣除该项汇兑损益因素影响后,2026年1-9月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1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119,394名,H股登记股东45名,合计119,439名。
  单位:股
  ■
  注:HKSCCNOMINEES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合计数。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曹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会计机构负责人:翁娇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6-02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本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欧元为主,如果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外汇收支具体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
  (二)交易金额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局同意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为更好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同意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由原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调至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期内出现交易对手方不按期履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审批或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或出现人为判断偏差的,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和降低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降低履约风险。
  (3)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4)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严格内部审批流程,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5)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
  (1)本公司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风险控制、审批程序、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能严格执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以防范和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为目的,可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2025-03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收市后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电话:0591-85363763
  邮箱:600660@fuyao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2026-0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6.3.7条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交易内容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有关要求,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在2027年度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并审议。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因公司董事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及陈向明先生在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公司董事局审议《关于202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的父亲、叶舒先生的岳父)、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7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在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前,独立董事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公司对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7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5年12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782178398X。注册资本为6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33.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特耐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6.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住所: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垂桓。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纸板、纸箱、包装装潢印刷品;加工、销售各种包装材料及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528.3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01.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227.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26%。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556.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81.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461.1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41.7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019.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89%。2026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001.6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9.3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现持有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及陈向明先生在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是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6年1-9月公司与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预计其向公司及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经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同类商品或服务(劳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上述定价政策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预计在2027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6.3.7条规定的标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6.3.17条的规定。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同类商品或服务(劳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上述定价政策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公司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在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是合理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2026-02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3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晖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0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于2027年1月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吴世农先生和朱德贞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局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该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和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达正浩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外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与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开表决。
  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的,其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相同。
  该议案中,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履职情况予以确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非执行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独立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6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局同意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为更好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由原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调至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董事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及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的父亲、叶舒先生的岳父)、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7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关秀妍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重新委任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梁君慧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取代关秀妍女士辞任之空缺,并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梁君慧女士的简介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一: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80岁,中国香港籍。曹德旺先生为福耀集团主要创办人、核心经营者及重要投资人之一,自2025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终身荣誉董事长;自1999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自1988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1987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1976年10月至1987年6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型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现时曹德旺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中兼任要职,同时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和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理事长。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314,828股A股股票,并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390,578,816股A股股票,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077,800股A股股票)。曹德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曹晖先生,男,56岁,中国香港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曹晖先生自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于2018年创办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多家子公司),至今任该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2006年9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6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现已注销)财务总监、总经理;自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2年6月至1994年2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1989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从基层岗位起步,在一线实践中打下坚实基础。现时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曹晖先生于2005年12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 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2年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于2022年3月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曹晖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其妹夫。曹晖先生通过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2,086,605股A股。曹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叶舒先生,男,54岁,澳大利亚国籍。叶舒先生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夫。叶舒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向明先生,男,56岁,中国国籍。陈向明先生自200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2014年10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自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自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及2003年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自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2月加入本公司。陈向明先生于1991年6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于1999年6月从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陈向明先生于1996年12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于2012年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吴世农先生,男,70岁,中国国籍。吴世农先生自200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00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为上海慧瑞达财务咨询服务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的唯一出资人。吴世农先生亦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1248)的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1日担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88)的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24年2月22日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的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自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自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自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自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自1991年5月至1996年4月任厦门大学MBA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1986年5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1992年12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朱德贞女士,女,68岁,美国国籍。朱德贞女士自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2016年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时亦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自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自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朱德贞女士于1982年5月从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1990年5月从美国圣伊莉莎白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2年6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3年9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朱德贞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海燕女士,女,45岁,中国国籍。张海燕女士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自2018年5月至今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玻集团及总集团的人力资源总监,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总监,自2012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自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现已被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并)人事经理。张海燕女士于2004年7月加入本公司。张海燕女士于2004年7月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张海燕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三: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女,70岁,德国国籍。刘小稚女士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注在中国孵化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及上海亚仕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公司)的创始人,现任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亚仕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小稚女士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及副董事长。刘小稚女士现时亦担任Autoliv Inc.(一家汽车安全设备制造商,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V)及Johnson Matthey Plc(一家全球性专用化学品公司,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MAT)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自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及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NeoTek China(一家底盘制动铸造零部件制造商)分别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子、控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自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总裁,自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通用汽车大中华地区的首席科技官兼总工,自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德尔福(中国)公司上海董事总经理。刘小稚女士于1982年1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系的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先后于1988年8月、1992年7月毕业于德国Friedrich-Alexander-Universit?t Erlangen-Nürnberg(弗里德里希-亚历山大-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分别获工学硕士学位和工学博士学位。刘小稚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小稚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程雁女士,女,62岁,中国香港籍。程雁女士为博宇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家族资本的投资顾问)的创始人,自2018年1月至今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程雁女士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现时亦担任香港黄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爱德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623)的非执行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程雁女士自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担任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兼职),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高级顾问,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华融金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主席,自2005年4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全球客户中心执行主管兼投资银行副主席等多个职务,自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南华证券有限公司的首席代表。程雁女士于1993年12月从安徽财贸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1月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23年7月获得应用金融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培养)。程雁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程雁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3、薛祖云先生,男,63岁,中国国籍。薛祖云先生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亦担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董事,自200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薛祖云先生于1983年7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1991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薛祖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4、达正浩先生,男,47岁,中国香港籍。达正浩先生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哲达人才有限公司董事,自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香港汇丰银行零售银行高级经理。达正浩先生于2002年6月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商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达正浩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达正浩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四:公司聘任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简介
  梁君慧女士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服务高级经理,拥有逾15年公司秘书专业工作经验,熟悉香港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和离岸公司合规事务。梁君慧女士专注於香港上市公司、跨国、私营及离岸公司提供公司秘书、企业管治及合规方面的专业服务。梁君慧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管治专业人士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士。梁君慧女士获得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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