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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公司享有的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修订,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并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2026年1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并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对问询函的回复。2026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修订,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600万元(含本数)。2026年6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3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2026年9月17日,“瑞鹄转02”开始发行。2026年10月15日,“瑞鹄转02”上市,转债代码“12711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柴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柴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柴震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123号《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8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09,368.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690,631.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6]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系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72号)审核。合计与分项汇总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存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具体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鹄模具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瑞鹄模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芜湖瑞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538,739.92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70,689.68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09,429.60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123号《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8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09,368.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690,631.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6]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为了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7,538,739.92元,拟置换金额为57,538,739.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72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09,368.92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770,689.68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770,689.6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9,309,429.60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说明:“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7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瑞鹄模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鹄模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6年9月30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6,263,908.62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1-9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626.3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6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0.23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9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60.23万元。上述减值准备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按照初始确认开始计算,并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6年1-9月计提减值准备2,033.92万元。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6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92.4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6年1-9月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123号《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8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09,368.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690,631.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6]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基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刘芳端先生、舒晓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瑞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5,309,368.92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70,689.68元(不含增值税),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57,538,739.92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9,309,429.6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27116 转债简称:瑞鹄转0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鹄模具”)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瑞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新材料”)、孙公司芜湖瑞鲸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鲸智能装备”)后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123号《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68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309,368.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690,631.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6]241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 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员工报销、差旅费、电费及相关税费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费用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过付汇业务付出相应款项,且该类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关税等支出,目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付汇业务,税金的支出亦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综上所述,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确定的付款方式办理款项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台账。逐笔统计以上述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有资金支付的,在自有资金完成支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开立的信用证,在信用证到期兑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报送保荐代表人。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瑞鹄新材料、孙公司瑞鲸智能装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瑞鹄新材料、孙公司瑞鲸智能装备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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