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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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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股数为5,45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根据相关规定,该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童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根法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根法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7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
  ●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927.74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8,751.22万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1.3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23元/股,最低价为27.94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22,752.0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927.74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8,751.22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氟碳化学品产销量包含不在配额管理范围内的原料用途和贸易性质的数量。
  注2:公司主要用作自用原料的产品,如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等,未列入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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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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