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 本公司、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伙企业、本基金: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赪投资: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协议》:《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 《合伙协议》(修订版):《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2026年10月16日修订版)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9月5日,本公司与北京联信汇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汇业”)、天赪投资签署《份额转让协议》《合伙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900万元受让联信汇业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及其所占全部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040万元受让天赪投资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及其所占部分财产份额,成为合伙企业新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首期募集规模的5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9) 二、对外投资进展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为适应合伙企业实际投资运作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合伙协议》(修订版)。根据《合伙协议》(修订版),大成汇彩基金变更完成后,各投资方的投资情况如下: 大成汇彩基金投资人出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修订内容 《合伙协议》(2026年10月16日修订版)修订后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比例50%; (2)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30年,运作期自资金交割日起满20年,其中投资期为10年,投资期结束后为回收期,回收期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延长不超过2年; 其余涉及关联交易、基金管理等事项的条款,均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予以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本次《合伙协议》修订事项,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况。同时,签署《合伙协议》(2026年10月16日修订版)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合伙企业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公司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备查文件: 1、《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2026年10月16日修订版) 2、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