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通知,获悉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所持本公司全部用于质押融资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作为质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进行贷款融资,具体股份质押情况见公司2022-030号、2022-040号、2024-022号、2024-023号、2025-015号专项公告。 近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就前述贷款对应的股份质押事项,办理完毕全部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2021年8月10日,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表决权委托书》,将持有的本公司26,386,3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地委托给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全部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0股,质押率为0%。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