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7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伟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历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刹车系统总经理、稳定控制系统总经理,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伟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明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明臻先生历任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明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明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王明臻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认为王明臻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明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明臻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继续扩大北美业务,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普集团”或“保证人”)的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墨西哥”或“授信申请人”)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拟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同意在协议约定的36个月的授信期间内,向拓普墨西哥提供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用于其流动资金借款。鉴于商业惯例,拓普集团拟为拓普墨西哥在该《授信协议》项下对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的担保书,并同意拓普墨西哥免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拓普墨西哥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22年10月3日 3、实际控制人:邬建树 4、注册资本:24,559.79万墨西哥比索 5、工厂地址:墨西哥新莱昂州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99%,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1%。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模具制造及销售;设备制造及销售;设备、原材料、产品、技术及服务的进出口。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的财务指标如下: ■ (二)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拓普墨西哥系公司为扩大北美业务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股99%,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1%。穿透拓普墨西哥的股权后,其实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招商银行宁波分行与拓普墨西哥拟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非居民(OSA除外)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与公司拟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人拓普集团为授信申请人拓普墨西哥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出具的保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授信额度: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向拓普墨西哥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拓普墨西哥可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其他币种的具体业务(汇率按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2、授信期间:36个月。 3、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国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 4、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在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 6、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本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必要性:拓普墨西哥系公司为扩大北美业务布局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在墨西哥产能布局,满足其日常经营及扩产阶段的流动资金需求,需依托公司整体信用支持,由母公司提供担保作为融资及租赁安排的必要保障。目前拓普墨西哥正持续拓展北美客户,工厂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对流动资金存在持续需求。根据商业惯例,拓普集团为拓普墨西哥提供担保,是其与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是必要的。 2、合理性:担保对象拓普墨西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完全控制力,风险可监控。本次担保已纳入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整体敞口可控。拓普墨西哥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总资产规模较大,具备偿债基础;该工厂是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的核心节点,服务北美本土客户,中长期战略价值足以覆盖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拓普墨西哥系公司为扩大北美业务设立的境外子公司,目前正处于产能爬坡期,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必要和合理的。同时,穿透拓普墨西哥的股权后,其实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拓普墨西哥提供担保,并同意拓普墨西哥免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6,433.32万元(含外币折算),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同上。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新增并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毛一帆、徐呈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9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16时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26年10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邬建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邬好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谢华君女士、王民权先生、陈跃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谢华君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选举王斌先生、潘孝勇先生、谢华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斌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选举王民权先生、谢华君女士、邬建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民权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选举王民权先生、谢华君女士、邬建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民权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孝勇先生、吴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明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洪铁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龚玉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至(八)中相关人员的简历,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授信期间为36个月,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的担保书,并同意拓普墨西哥免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0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伟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10月16日起三年。 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邬建树 2、副董事长:邬好年 3、非独立董事:邬建树、邬好年、王斌、潘孝勇、吴伟锋 4、职工代表董事:王伟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董事会成员简历请见附件。 ■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谢华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三名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具体成员如下: 1、总裁(总经理):王斌 2、副总裁(副总经理):潘孝勇、吴伟锋 3、董事会秘书:王明臻 4、财务总监:洪铁阳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10月16日)起三年,简历请见附件。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聘任龚玉超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10月16日)起三年,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王明臻、证券事务代表龚玉超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明臻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其他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育王山路268号 电话:0574-86800850 电子邮箱:ir@tuopu.com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邬建树:男,1964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2006年11月成为中国香港居民。历任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隔音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连轴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汽车特种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邬建树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1,014,834,469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邬好年:男,2000年出生,中国香港籍,2023年7月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学历。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长。 邬好年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之子,直接持有公司1,487,285股股票,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 斌:男,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拓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潘孝勇:男,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历任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系统开发部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潘孝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吴伟锋:男,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拓普减震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拓普汽车特种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巴赫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隔音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吴伟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王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历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刹车系统总经理、稳定控制系统总经理,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伟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谢华君:女,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 谢华君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8、王民权:男,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工学硕士,教授。曾任连云港高等化工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2025年3月退休。现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997.SH)独立董事、双林股份有限公司(300100.SZ)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民权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9、陈跃华(CHAN Yeuk Wa):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籍,MBA。2022年至今担任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现任迪诺斯环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1452.HK)独立董事,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301299.SZ)独立董事,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铁血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跃华女士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10、王明臻: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明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洪铁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宁波中诚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洪铁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龚玉超: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统计师。历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投资专员,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龚玉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