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科军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彦菁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优化调整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娜、康乃欣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