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以口头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苏晓东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独立董事周世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29,600万元调减为29,200万元,各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和金额进行同比例调减,并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的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64,770,240股,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的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63,894,967股,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