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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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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5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资产质量,公司拟对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榄坤公司”)应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4,097,549.38元及相应违约金实施债务重组,具体方案为: 1.双方就其中人民币1,600万元债务达成以房抵债方案。即公司拟受让债务人名下资产用于抵偿债务人民币1,600万元。抵债资产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武侯区天府软件园G区第4 栋1-2层101、102、201、202、203室及负一层100-109号车位。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出具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接收抵债资产事宜涉及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天府软件园G区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06131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3月31日,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在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资产原地持续合法经营使用的假设条件下,上述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602.90万元。本次抵债金额参照该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抵债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2.双方同意就人民币1,547,867.50元债务进行抵销,即从公司尚未支付给榄坤公司的代收款项净额人民币1,547,867.50元从榄坤公司尚欠债务中进行抵销。 3.双方同意有条件免除榄坤公司违约责任,并就扣除代收款项及房产抵偿后余款人民币26,549,681.88元达成分期支付方案,即在榄坤公司充分履行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将债务金额锁定为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26,549,681.88元,并同意榄坤公司分期偿还,榄坤公司承诺在2029年12月31日前全额清偿该笔债务。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及全资孙公司经营现状,拟对全资孙公司福建万加海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减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至1,000万元,本次减少的注册资本均为未实缴出资;同步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万加数装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减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减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本次减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一05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资产质量,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背景及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榄坤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已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榄坤公司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4,097,549.38元及相应违约金。(详见公司于 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公司与榄坤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纠纷达成和解意向,并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6)闽0102民初13174号)。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框架,为加快公司应收款项清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资产质量,公司拟通过接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资产抵偿部分债务的方式,与榄坤公司落实本次调解安排。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榄坤公司用于抵债的评估资产;针对前述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4,097,549.38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 相关方情况介绍 1. 交易对方: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J6C9N 3. 法定代表人:张作 4. 注册资本:1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21年8月9日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六路泰然科技园213栋二层2D-204B 8. 主营业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上海均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榄坤公司100%股权 10.榄坤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 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核心内容 甲方(原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法定代表人:曾忠诚,职务:董事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205K 乙方(被告):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六路泰然科技园213栋二层2D-204B,法定代表人:张作,职务:经理、董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J6C9N (一)债权债务确认 双方确认,截至2026年9月30日: 1、乙方尚欠甲方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44,097,549.38元(大写:肆仟肆佰零玖万柒仟伍佰肆拾玖元叁角捌分); 2、乙方使用房产抵偿其中人民币16,000,0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万元整)债务; 3、甲方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收款项净额为人民币1,547,867.50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柒仟捌佰陆拾柒元伍角)从乙方尚欠债务中进行抵销; 4、甲方扣除代收款项净额及乙方使用房产抵偿后,乙方尚欠甲方债务总额为人民币26,549,681.88元(大写:贰仟陆佰伍拾肆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 (二)债务履行方案 1、为了尽快了结双方债权债务,甲方同意有条件的免除乙方违约责任,即在乙方充分履行本协议的基础上,将债务金额锁定为转让款本金 26,549,681.88元(大写:贰仟陆佰伍拾肆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并同意乙方分期偿还。乙方承诺在2029年12月31日前全额清偿该笔债务,分期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甲方300万元; (2)乙方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甲方600万元,累计还款金额不少于900万元; (3)乙方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偿还甲方600万元,累计还款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 (4)乙方应于2029年12月31日前结清剩余欠款。 (三)违约后果 若乙方按本调解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则本案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约定,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对乙方债务不再做任何减免,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乙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乙方除需立即归还全额欠款本金26,549,681.88元(大写:贰仟陆佰伍拾肆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捌分)外,还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四)其他约定 1、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提交法院存档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抵债资产及评估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公司接收榄坤公司名下抵债资产,该批资产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成都市武侯区天府软件园G区第4栋1-2 层101、102、201、202、203室和负一层100-109号车位。该批资产尚未办理产权证书,权利人为榄坤公司,建筑面积合计3,149.6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153.25㎡,性质为出让,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使用期限至2059年10月21日。 截至目前,拟抵债建筑物配套的电梯、室内消防、供配电、给排水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该资产当前处于对外出租状态,抵偿债务完成后,后续将转由公司对外承租。 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出具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接收抵债资产事宜涉及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天府软件园G区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06131号),以202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本次委估资产在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及资产原地持续合法经营使用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602.90万元。 本次抵债金额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抵债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五、 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旨在加快公司债权清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资产质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债务重组涉及榄坤公司使用房产抵偿其中人民币1,600万元债务及扣减公司尚未支付给榄坤公司代收款项人民币1,547,867.50元,相关安排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六、 其他说明 因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后续尚未执行部分,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一05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情况概述 为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下属全资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福建万加海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加海装”)实施减资。万加海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 1,000万元,本次所减少注册资本均为尚未实缴出资部分。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万加海装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5RQ7U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一期(海峡园)26#楼3层301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张全地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8年7月26日 8、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物联网科技、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581.79元、净资产-7,555,100.42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1,195.16元。(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203,288.89元、净资产-7,892,734.15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141,509.43元、净利润-337,633.73元。(未经审计)。 三、减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旨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聚焦主业发展。对未实缴注册资本进行合理调减,能够有效减轻公司未来潜在出资压力,保障公司经营稳健。同时,本次减资有利于将资金与资源集中投入核心业务研发及市场拓展,推动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整体盈利水平。本次减资完成后,万加海装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履行法定减资程序,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减资能否最终完成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一05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 暨调解结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调解结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诉讼金额调整为人民币26,549,681.88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原告”)与深圳市榄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榄坤公司”或“被告”)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6)闽0102民初13174号)。在榄坤公司以房产抵偿债务人民币 16,000,000.00元,并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代收款项人民币1,547,867.50元的基础上,若榄坤公司能够继续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后续收回部分或全部剩余应收款项,将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若榄坤公司未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依据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最终结果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诉讼案件涉及被告以房抵债安排,相关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鉴于本次案件尚有未执行完毕部分,存在执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达成调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稳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榄坤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的相关详情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调解结案。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榄坤公司就尚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4,097,549.38元提出以房抵债的清偿方案,公司经过评估后同意以房产抵偿原诉讼金额中的人民币16,000,000元债务,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的代收款项人民币1,547,867.50元后,向法院申请将原诉讼金额下调至人民币26,549,681.88元。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榄坤公司达成调解意向。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6)闽0102民初13174号),主要内容如下: 1、榄坤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549,681.88元。 2、公司同意榄坤公司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549,681.88元,具体分期方式如下: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支付人民币300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600万元;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600万元;于2029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1,549,681.88元。前述款项均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若榄坤公司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公司、榄坤公司就本案产生的纠纷就此了结,且双方不得就本案纠纷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4、若榄坤公司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 则视为违约, 所有欠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除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549,681.88元外,榄坤公司还应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以实际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计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且公司有权直接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7,274.20元,由榄坤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榄坤公司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本次达成调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前期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调解涉及榄坤公司以房产抵偿债务人民币16,000,000.00元,并扣减公司应付榄坤公司的代收款项人民币1,547,867.50元,相关安排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若榄坤公司能够继续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后续收回部分或全部剩余应收款项,将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若榄坤公司未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依据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最终结果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次诉讼案件尚有未执行完毕部分,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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